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。50163 92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。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,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的通知建标 1992,665号,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,1986.2630号文的要求、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,已经有关部门会审.现批准、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.GB,50163,92。为强制性国家标准、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.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、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.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.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9月29日编制说明,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.1986、2630号文件通知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.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。武警学院,上海市崇明县建设局五个单位共同编制的。编制组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,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.的消防工作方针,对我国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研究,设计。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研究、开展了部分试验验证工作,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,参考国际标准和美。法,英、日等国外标准、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。经反复讨论修改。编制出本规范。最后由有关部门会审定稿。本规范共有七章和六个附录.包括总则、防护区,卤代烷1301用量计算.管网设计计算.系统组件,操作和控制。安全要求等内容。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.注意总结经验,积累资料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。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、地址、天津市南开区津淄公路92号 邮政编码300381,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2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