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Standard for,flood。controlGB、50201,2014,主编部门.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.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、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,防洪标准.的公告、现批准、防洪标准,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、50201,2014。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,第5。0,4.6、1。2。6。2。2。6 3.5.6、5、4。7。2,4、11.3、1,11,3 3、11 8.3条为强制性条文。必须严格执行.原国家标准,防洪标准。GB,50201。94同时废止,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,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6月23日前言,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.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,2007,125号。的要求、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会同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,在原国家标准,防洪标准、GB.50201 9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 修订组认真总结了原国家标准,防洪标准,GB.50201.94实施以来的经验.借鉴了其他一些国家的防洪标准,吸纳了国内部分行业相关技术标准,同时参考了流域防洪规划和区域防洪规划成果、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,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、通过多次研究、讨论.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11章、主要内容包括总则,术语 基本规定.防洪保护区,工矿企业,交通运输设施、电力设施,环境保护设施、通信设施,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.水利水电工程,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,1 增加了、术语 基本规定,防洪保护区,和,环境保护设施、四章,将原,城市,和.乡村、两章并入.防洪保护区,一章、2.在,交通运输设施,一章中取消了、木材水运工程、一节,在,电力设施。一章中增加了.核电厂。一节。在 水利水电工程。一章中增加了.拦河水闸工程,一节.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。由水利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,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.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、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。认真总结经验、注意积累资料、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.地址。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,1号,邮政编码 100120、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、本标准主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、主编单位.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。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.梅锦山,侯传河、李小燕,吴海亮,张志红 李爱玲 王勇,李维涛,洪建、王煜,王府义,李荣容,刘娟,王国安,温善章。周健,主要审查人 汪洪 高安泽,朱尔明,焦居仁、李代鑫 曾肇京 富曾慈。胡训润。陈效国,谭培伦,丁留谦。刘九夫